和前夫在民政局上写了离婚协定,内容是车位归我。但是,买车时用他的名字,现在去取车的所有权。以前我听说过,如果他有财产权但不能从家里得到,法院可以强行执行。现在,他不去取自己的财产权……如果他一直
更新时间:2020-10-30 03:40:51
问题描述:
和前夫在民政局上写了
离婚协定,内容是车位归我。 但是,买车时用他的名字,现在去取车的
所有权。 以前我听说过,如果他有财产权但不能从家里得到,法院可以强行
执行。 现在,他不去取自己的财产权……如果他一直不去取,我就不能得到车位的财产权吗? 我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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