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集团的外地分支机构工作,从2003年7月到现在,由于分支机构的撤离,不能继续经营,集团安排到更远的地方,我不想去,请问劳动合同企业是否应该付给我多少钱。我是山东的泰安,在江苏省徐州工作。
更新时间:2020-09-23 09:18:26
问题描述:
我在一个集团的外地分支机构工作,从2003年7月到现在,由于分支机构的撤离,不能继续经营,集团安排到更远的地方,我不想去,请问劳动合同企业是否应该付给我多少钱。我是山东的泰安,在江苏省徐州工作。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