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个月前租的房屋合同书上说交租金托欠三天有权利收房屋但是他提早了一个月要我交租金说不交租金他有权利取回房屋但是我的房子也有一个月期满我不会准备再次租这一房屋了我算毁约么
更新时间:2020-08-06 19:04:51
问题描述:
我2个月前租的房屋
合同书上说交租金托欠三天有权利
收房屋 但是他提早了一个月要我交租金 说不交租金他有权利取回房屋 但是我的房子也有一个月期满 我不会准备再次租这一房屋了 我算毁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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