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经济适用房不能继承房产,如果你要继承房产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
根据《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等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2007修订)》
第三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三十二条
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三十三条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