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其所在省份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如能提供劳务合同、聘用合同、工资表或单位误工证明等证据的,误工费可予以支持。计算原则是受害者实际误工损失日的金额乘以误工天数。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