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和好或者离婚成功,诉讼费都是会退回的,但是,只能退一半。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需要注意的是,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是,如果出现足以影响案件判决结果的新情况、新理由出现的话,想离婚一方可随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