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由上述法律可以得知,写离婚协议需要写明是自愿离婚,写明关于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以及债务的分配问题,主要是写明以上几点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