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一直不签字对结案不会有影响。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是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原告和被告之间是平等的,法院居中裁判,目的是为了解决纠纷。因此,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管哪一方胜诉,只要能够履行判决,不会对自己的信用等方面造成影响。在判决前主动还钱的,原告可以撤诉,更不会有影响。
三、民事诉讼可能对当事人有不利影响的情形有: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