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仲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事实劳动关系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勋章异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二是指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保险待遇方面的争议,按劳动争议处理,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救济。
三、《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