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房产抵押贷款流程如下:
(1)申请人需准备相关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
(2)银行受理。
(3)评估公司要对作为抵押物房产进行评估。
(4)银行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取证审批。
(5)银行审批通过后,办理房产抵押。
(6)银行取得他项权利证后进行放款。
(7)银行贷后管理。
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需要的资料:
1、房产证;
2、产权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产权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产权人的婚姻证明,可以是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6、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7、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可以是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8、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及银行流水。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
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八条
贷款人发放贷款的数额,不得大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九条
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借款申请批准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以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