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应否要回属于自己土地
更新时间:2008-11-07 23:59:14
问题描述:
()我村在2000年分农村承包土地,当时预留了5%的机动地留给后来出生的孩子,暂时由村委会承包给本村村民,三年期限,这部分土地基本是种蔬菜。三年前我村发展养殖业,抽出一部分机动地承包给养殖户用于养殖业,五年合同每年每亩200-280元,共十二户自己出资建了养殖场,大多数都没养多少畜禽,有的到现在连一只动物也没养,可是种菜的承包地已经到期,本村自2000年至今新出生人口56人,大的今年9岁,都没有土地,请问律师:我村是否应该把承包到各户的机动地平均分给这56个没地的孩子?是否应该把养殖户仍在承包的土地收回一起分给没地孩子们?
还有,2000年分地的时候,有的在监狱服刑人员当时没有分到土地,当时村委会的做法是否违法?现在当事人已经刑满,当事人是否有权利向村委会要回本应是自己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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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村委会以明后年出生的孩子再要地就没有土地分了,别人也不会同意为名不同意给孩子分地,我们这56个孩子的家长是否可以通过起诉村委会要回孩子和刑满人员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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