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财产分割,如何取证?
更新时间:2011-06-08 14:49:02
问题描述:
案 情 简 介
甲(男方)、乙(女方即二奶),甲与乙现育有一非婚生子5岁(生育时女方17周岁但能确定以自己的收入所得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甲的原婚姻一直合法存续)期间甲方购得房屋一处在甲的名下,供其二奶与孩子居住,现如女方提起诉讼并以重婚罪威胁甲,甲方是否构成重婚罪?(目前乙没有意识到自己也构成共同重婚)关键是乙是否也构成共同重婚?甲该如何取的有利证据证明属共同重婚?(事实上乙方是明知甲方是有妻室的,但如真到立案肯定会矢口否认,甲方如何取证?)
就房屋处置问题,如不经法律程序甲同意与乙签订协议一份,即乙和孩子享有上述房屋的居住权,待孩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变更至孩子名下,有什么办法能使对方相信协议有效且受法律保护?
其他方面如抚养费、及甲方就房产变更预过户至孩子名下需原配偶签字事宜均无异议,也不涉及到与二奶的任何共同财产分割。
注:什么办法能不经诉讼签个有效的协议,使乙从此不再有法律支持的办法胁迫甲?另外拟定协议稿一份请问行否?是否不具有法律效力?此种协议措辞该如何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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