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被判负连带责任吗?我应该怎么办?我再婚的话这笔债务会成为再婚后的夫妻共同债务吗?我何时再婚才合适
更新时间:2009-05-12 17:34:41
问题描述:
2007年7月26日我丈夫买了一辆**车,车没上保险,也没落户,但车发票写的是我的名字.27日他和朋友吃饭喝酒唱歌,之后出了车祸,他和他的朋友都受了伤.经过交警事故处理认定我丈夫负全部责任.2007年11月4日他提出和我离婚,我们协议离婚的.2008年5月份他受伤的朋友起诉他为第一被告,我为第二被告负连带责任.他没接传票,人也不知道上哪去了,他领导说他没上班.直到2009年3月23日才在第一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开了庭.现在判决书还没下来.原告起诉要求赔偿共19万.今年我想要再婚.如果官司输了我得还债务,这个债务会不会成为再婚后的夫妻共同债务?什么时候结婚才不会成为再婚后的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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