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蒋农线13公里+900米处时与对面一辆电瓶车相撞。还是撞上了我左车部。我不按规定会车导致事故
更新时间:2008-11-05 10:36:59
问题描述:
当天我们从汤溪开往琅琊送货,经过蒋农线13公里+900米处时与对面一辆电瓶车相撞。(当时因为转弯,路边房屋影响视线,我车速已经减下,对方骑车很快的冲了出来,刹车痕很长,我向右避开,结果还是撞上了我左车部。后经交警现场勘察认定事故:我不按规定会车导致事故,我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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