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缴退货款?
更新时间:2004-11-07 23:57:01
问题描述:
我去年和亲戚成立了个小公司(甲方),代理福建一家软件公司(乙方)的地区销售。双方签订了合同规定:代理期满,剩余产品可以100%退货。但合同规定:合同签约地为乙方住所地,若甲、乙双方发生合同争议或纠纷,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今年8月8日双方合同期满,我方按合同将剩余产品特快专递乙方。乙方收悉后以财务紧张为由许诺推迟到9月30日还款。我方同意了,但要求乙方传真了盖有财务章的欠款证明一份。但9月底乙方并未还款,我方电话追问:对方仍以财务没资金到账等类似理由要求10月15日和10月30日分2次还清所欠退货款。但到目前为止仍未见对方有还款迹象。而且对方公司总机以多种理由搪塞我方,使得现在很难联系到对方公司相关负责人员。
请问,我应该如何追缴退货款?因为我公司经营恶化,我和合伙人准备近期注销公司,请问:如果我的公司注销后,是否对继续追缴货款带来困难?
不知道写投诉信到乙方工商部门是否有用?(对方曾是诚信企业)。如逼不得已不想打官司,请问,写律师函和申请法院支付令可行吗?(一定要去乙方所在地办理吗?)。因为我公司急用资金,如果我真要起诉对方,是否一定要去乙方法院提出起诉请求?
谢谢专家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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