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这是医疗事故吗?
更新时间:2009-10-06 18:04:28
问题描述:
2007年7月10号因交通意外 被120送往湖南株洲2医院进行治疗 确断为右股骨粉碎性骨折 11下午做了手术 因自费拆线后就回家修养 定期做复查 在2009年2月1号突然脚痛得厉害 经复查发现在我脚里面的钢管已经完全断成2接!!!当时医院叫我交1000元住院 第2天 医院说是我自己的问题 要我回去准备10000元钱来 我说我没有 医生就给我用夹板把我的脚夹了一下 要我回家去修养 他说这样可能会重新长好的 因为我当时确实没搞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就听医生的话回家了 但是 别人都说在是医院的事 在我问了很多的医院和相关人士之后 我在9号又来到2医院 现在是在给我治疗 没要我交钱 但是 其他问题医院什么也不说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请问 象我这样的情况到底是属于医疗事故吗 我应该怎么做 从哪里开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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