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有我的份吗?欠款应由我来还吗?
更新时间:2009-04-11 15:10:10
问题描述:
01年我和我老公结婚住在他们的单位工房,他当时说是集资房,94年已交了全产权的一半15000元,以后再交剩下一半15000元就买断全产权了。08年我们去交钱时房管所的人说;剩余的钱没能在94年---95年内补交,以前交的15000已经按房租扣除了,还剩约2000元,如想买断房产,应一次性交足6万元。09年1月我从娘家借了6万交了钱,3月去取了房产证,产权人是我老公的名字,假如我们离婚了,房子有我的份吗?6万欠款应由我来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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