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过错方起诉离婚
更新时间:2009-04-04 12:54:53
问题描述:
老公是位中层干部的警察,是过错方,06年9月起有婚外情,女是其下属,08年入住了女方买的商品房,现在表面上说是要回归,说要通过法院判一判,他说这是摆脱那女人的最好方法,为了儿子,我忍了这么久,我本不想离婚,但现在他起诉了,4月21日要开庭了,我有他与此女的06年9月到07年2月的通话记录,与此女写给他的情书一封,还有一些近段时间,他朋友拉他回家及要我配合的一些录音,还有就是说此起诉向我保证不离婚等的录音(其中一位是法院的法官,不是主审法官)。
他诉讼请求两点:1判离,2、要儿子的抚养权。理由是性格不合感情破裂。
我该如此应诉。他关系网好,硬,而我什么关系都没,只是一般的文员。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