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索赔
更新时间:2008-11-01 11:42:42
问题描述:
一.这是一起2007年2月2日发生的交通事故,事故签定书定为车方全责,伤残等级为9级(2007年10月出的结果).车方赔偿事宜已结束
二.其次在住院期间,因院方手术不当,造成患者5次手术,住院时间长达8个多月,医疗费用达到16万元多,造成患方多种后遗症,而原发病原则上只需住院1个月,费用5万元左右.经过多次交涉,和医院一起去医学会签定,结果定为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三.车方买了保险而且已按保险事故赔偿了,医方就认为他们再赔偿就重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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