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老年痴呆.他的民事行为是否可以由子女代权
更新时间:2009-03-24 18:41:17
问题描述:
我爷爷已经80多岁,对于发生过几小时的事情很快就会忘记,而老人为了身体健康经常被一些推销保健品的人员邀请外出参加保健讲座,而且几乎每次回家都带了几千元的保健品回家,至于如何签的购买协议,他自己都说不清楚,由此已经构成了家庭的不和睦的争吵,而且他自己的积蓄在没用的情况下,我们还发现那些卖药的还给老人打借条,可以先欠款拿要,日后付清。
这中情况下,子女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让老人的民事行为由子女代权?
老人还喜欢书法,作品经常被一些书法方用于出版书籍,但是老人不但没有获得稿费,还自行出钱购买价值几千元的附有自己作品的书籍,而且基本每天都有来自不同地区书法会所
打到家里的邀请之类的电话,已经对我家庭的正常生活带来及大的困扰,请问我们可以如何处理这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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