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姥姥如何正确维护自己权益
更新时间:2009-03-21 21:46:06
问题描述:
本人现年27岁,母亲于04年疾病突发猝死,除留有一所房屋外(我与父母,姥姥四人同住)未对身后事作任何交代。
05年,本人外出打工,姥姥由我舅舅接回家抚养,父亲经人撮合,与一寡妇结婚,婚礼从简,未曾办理登记。
09年初,眼看所欠五万块债务将要还清,老父突然提出想要变卖老房,所得款项除赡养我年迈的姥姥之外,其余由他替我保管,等将来成家的时候再交给我用。其中:必须由我和姥姥分别提供书面证明,表明自愿放弃对母亲遗产的权利,然后由父亲出面将老房变卖,并代为分配。
老家的亲戚长辈中有些人提出了他们的顾虑,认为是后妈从中作梗,想图我爸的财产,综合这些,我决定向法律工作者提出援助请求,希望你们给出一个妥善处理的方法,或者方向,既不损害亲情,又可以防止亲情下面的侵权发生。
中心问题:如父亲与继母办理婚姻登记
1、老房所有权及份额 2、是否确有必要由我和姥姥做出自愿放弃继承权的证明 3、我和姥姥如何正确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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