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赔偿
更新时间:2009-03-14 21:16:11
问题描述:
我的朋友2006年9月到一家私人公司担任会计,单位有社保;在2007年的11月被查出是肝癌晚期,在2008年的12月就去世了,可以断定不是在这家公司工作期间患的病.在2008年时公司经营困难辞退了不少人,公司员工的工资都有拖欠,但她患病期间一直都有发基本工资,最低也有一千元直到去世,我们觉得她的老板还不错,但我们还是想问问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能要求公司按照劳动保护法给予一定的赔偿吗?最低可以要求多少呢?我们的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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