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能否具有完全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09-03-10 23:48:00
问题描述:
借款欠条
现XXX(身份证:4..........X7)于2007年3月2日借XXX人民币83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叁仟元正整).本人XXX保证由2009年2月25日起至2010年6月2日止,每月25日为还款日期,每次还款2500元以上(贰仟伍佰元),并必须在2010年6月2日前还清所有欠款,如逾期不还或尚未还清,本人XXX愿意接受和承担双方另议的索赔方案.
此条为凭!!!
XXX
2009年3月9日
因为以前的借条快到期了,但又没偿付,我(从武汉跑到广州)要他重新给我写的借条,他想要回以前的旧借条,我不能肯定以上的借条能具有完全法律效力且要他付息,而将旧借条退给他?(旧借条4月底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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