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受到护
更新时间:2009-03-03 14:41:36
问题描述:
工商注册我是独资企业、企业法人.为扩展经营引入了ニ股东(签有股东合同)但我仍是大股东,随即由我任命股东之一为廠长负责全面工作.2008年10月经股东同意签定与另一企业重组合并.但该股东(廠长)经多次催迫至今仍不肯交出公章、财务章银行帐以及债权债务公司存款等导至无法对公司进行清算。請问该行为是否购成职工以工作之便侵占公司利益罪,面对该问题我应找那个部门以什么为名要他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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