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份协议可以证明双方有签书面劳动合同吗?不签这协议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更新时间:2009-02-10 11:26:18
问题描述:
我公司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现在发给我一份离职协议书:内容是:
离职协议书:
甲方:xxx
乙方:xxx
甲乙双方就双方于2008.7.14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确认:
上述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与乙方协商一致而解除;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为2009.1.12.
2、双方应于209.2.12日前办结离职交接手续。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乙方已在公司工作6个月,,补偿1个月的工资作经济补偿金),于1月份工资发放。
4、双方结清上述款项后,双方权利义务终止,且双方无异议。
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方各一份,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问题:1、这份协议可以证明双方有签书面劳动合同吗?2、不签这协议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吗?3、这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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