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律师:我想问您如果她真的不回来了,我能通过法律让她负法律责任吗?或是赔偿我的损失和小孩子的生活费用吗?急盼回音为谢!
更新时间:2008-06-17 20:22:52
问题描述:
孙律师您好:
我和女方没有登记结婚在一起生活3年了,有一个小男孩,她是广东韶关市人,去年10份我和她带着小孩回过一次娘家,半个月后我要她和我一起返回家时她却说在家收完稻谷再回来,我便带着小孩独自回来了。收完稻谷我打电话给过她叫她回来,她说再过几天。最后一直到春节前才回来。今年4月份因她父亲生病又次回家,我也回她娘家看望过她的父亲,但在我要她和我一起返回来的时候她却说等她爸爸好点了再回来,现在都几个月了也没有回来,我打电话给她时她却说不回来了,要和我分手了,我相信她说的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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