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一名个体经营商,本来一人经营一个小店,被撞后前后治疗时间就要3个月,期间只能请店员。请问我现在该怎末处理?赔付如何处理?还是等到医方确定伤残情况后才能赔付?
更新时间:2008-06-14 10:55:37
问题描述:
我骑电动车由南向北(绿灯)行驶,14路公交车从我身后由南向东转弯,他转弯太小,没有注意到我,我被挤撞,事发后司机将我送往医院治疗,确定为左脚3到5指粉碎性创伤骨折,需3个月的疗养。住院期间医药费由公交公司全额交付。我在医院治疗2周后现已转到家中疗养。事发时并没有报案,但是在我住院期间公交公司向交警备案,警方没有向我做笔录等。但是我有当时目击者证人。警方说公交公司是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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