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官司怎么打
更新时间:2008-06-13 17:26:25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6年8月至学校任教.学校承诺在试用期一
年后(即2007年8月)办理人事代理,可至今已拖延了一年的时间还没
有兑现,致使本人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不能安心教学. 再加上如下的
几点就会让人觉得在此学校工作的教师有三六九等之分:
1. 承诺的 “三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以及住房共积金
至今未为本人交纳.
2. 学校承诺的住房补贴---------每月100月的房补至今未兑现.
3. 剥夺了本人享受其他老师能享受的十三个月的工资以及阳光
工资的权利.
4. 2007年的教师工资的普调至今未惠及本人,本人现在的月工资
还是2006年来时的月工资.
在这种种不公平的待遇下,本人自然而然地会产生一种另谋生路
的想法. 于是今年5月份外地一所新办的民办学校招老师,我就去
试了一下. 我原想如果下学期励才能够为我办理人事代理,我就不
一定去那所学校. 反之,我当然会义无返顾的. 殊不知在我不知情
的情况下那所民办学校把我的简介登上了泰州日报,接下来我们
的孔德龙校长(副)于6月11日下午找我谈话,说我背叛了学校,然后
他向我传达了据他所说的夏天林校长(正)的处理意见,叫我立即停
课. 随后我在当晚和我班的学生做了一个说明,学生们都感到义愤
填膺,我赶紧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以免影响他们四天后的中考. 第
二天我找了夏天林证实了孔德龙所说的话,并从其嘴里得知所谓的停课即是开除我.而我和学校签定的合同的截止日期是2008年7
月,根据合同我还应该享有七月份的工资.另外我还应享有任何初
三教师都应享有绩效工资和送考奖,这些都会受影响,因为临近中
考,学生都应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紧张的复习,本人的被迫离开会
使学生的成绩受影响,本人的即将到手的成果也随之蒙受很大损
失,这些学校应负责任.
我不知道我究竟错在哪个地方以至使我们的领导们发这么大的
火,对我动了这么大的干戈.现在是什么年代了,人员流动应该是再
正常不过的事,通过打击处罚这些途径来遏止这种现象在本校发
生,我想这是个别领导的愚昧落后的思想在作怪,是永远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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