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合同不用公正有法律效力吗?
更新时间:2008-06-09 21:45:09
问题描述:
揽坤电子工艺制品厂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中国•东莞
Signthe Location:China.Guangzhou
地址:东莞市常平镇元江元工业区
TEL:0769-82209961 FAX:82209963
产品加工定作合同
合同编号:
定作方:(甲方)东莞市常平揽坤电子工艺制品厂
承揽方:(乙方):
签订地点:广东东莞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揽加工标的物名称、交货期限、地点及报酬。
1、承揽加工标的物 ,产品加工单价 元(套/支)。
2、首批领取 (套/支),交货日期 年 月 日。交货及领取材料目的地为甲方所在地。
二、材料提供及技术培训: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原料质量必须符合生产出合格产品的要求。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原材料数量短缺或材料质量不合格,甲方必须无条件补换,乙方不得私自更改所提供的原材料。
3、甲方免费培训乙方产品加工技术骨干人员1-2名,直至乙方完全学会掌握为止,以签名为准,并按《产品验收标准》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三、产品的质量要求及损耗:
1、乙方在加工产品时,必须按甲方提供的《产品工艺流程》(合同附件一)、《质量验收标准》(合同附件二)进行加工生产。
2、甲方允许乙方产品废品损耗率为 %,如乙方产品合格率达到 %时,甲方按100%结算加工费。
四、产品检验:
1、首批产品按10%抽检。批量生产每月总产量在10万抽检5%;20万抽检2%;30万以上抽检1%。
2、产品验收标准见合同附件。
3、乙方首批产品的合格率达到 %以上,允许进行批量生产。
五、产品的运输费用:
1、甲方承担材料及产品的长途运费。
2、乙方承担从其加工点至乙方所在地物流站的短途运费。
六、产品的交提货方式及加工费结算:
1、首批试产验货地为甲方所在地,由双方按照《质量验收标准》共同验收,并同时进行结算。
2、批量生产由甲方提前三天派人到乙方所在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付清加工费后方可提走产品,同时按乙方所报的月度加工计划提供下一批原材料。
3、乙方若增加或减少加工量必须提前5天报知甲方,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批准。
4、甲方在产品验收完毕后,当天即结算加工费(若遇法定节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5、甲方以现金方式结算加工费(若加工费一次性超过人民币伍万元可通过银行汇兑)。
6、待乙方首批产品完成后,甲方可预付当月60%加工费给乙方为周转金。
7、乙方交回首批产品,甲方则报销乙方往返车费及住宿费。
七、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根据双方签定,甲方必须提供全年订单总产量为 套的原材料供乙方加工生产。如甲方未能提供足够的原材料给乙方加工,须向乙方赔偿上述协定数量不足部分的加工费及违约金。
2、乙方批量生产量每月达到 套以上(含本数),甲方可负责上门验收、收货。如甲方因故不能提供上述服务的,则全额报销乙方货物运输费及单人双程车费。
3、乙方完成 %年订单量后,甲方承担 %相关建厂手续费用,(包括办理相关证件和税收)。
八、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使用甲方名称及生产技术时,乙方严禁做出违法及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生产 ,不准私自更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 。如有发现 ,甲方有权拒收该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乙方所加工的成品未经甲方许可严禁私自销售。
4、按合同约定,乙方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在生产过程中所需设备、场地、人工、水电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提前或推迟交货,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甲方,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否则责任自负。
九、信誉保证
为确保订单保质保量顺利完成,合同的严肃性,首批产品加工乙方必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合作订 金 元,此款在乙方交回首批产品后返还。批量生产免收押金。
十、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对方违约金 元(双方协定金额)。
2、乙方加工的产品合格率达到 %时,如甲方无故不收乙方产品,视为违约。
3、乙方加工的产品合格率达到 %时,甲方按实际合格率计算加工费给乙方。不合格产品(包括人为丢失及损坏)乙方按每(套/支) 元赔偿。
4、在合同履行期间,未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交货或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收货、发货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合同争议纠纷解决方法: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申请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双方补充条款:
十三、本合同手写文字与合同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定 作 方 揽坤电子工艺制品厂 承 揽 方
地 址 东莞市常平镇元江元村
w w w . l k 9 6 8. c n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传 真 0769-82209963 电 话
电 话 0769-82209961 手 机
订 单 生 产 计 划 表
甲乙双方经协定提供 总订单量为 套/件的订单供给乙方加工生产,为确保双方合作利益,务必本着实事求是的 原则填写本生产计划表,以此促进双方合作工作的顺利进展。
序号 领料时间 领料地址 领料数量 交货日期 交货数量 交货地址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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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单位:东莞市常平揽坤电子工艺制品厂 接受计划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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