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1、司机和公司经理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调中是否存在欺诈行为?2、伤者应该起诉谁偿还欠款?3、损害赔偿调解书及欠条还有效吗?期盼的到您的帮助。谢谢!
更新时间:2008-06-07 22:22:04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本人租乘某《汽车租赁公司》(简称公司)的“拼客”车回家(系客运关系,有偿服务)。途中,因司机疲劳驾驶,造成车辆侧翻起火,本人受伤。
经交警查询,肇事车辆为私家自用车,车主叫刘某。
司机的证词::“车辆是汽车租赁公司的。我是公司司机”。
事发后,公司经理(有名片,非法人)赶到医院看望伤者,并表示:车是公司的车,不是黑车,有保险,请伤者放心(此话有录音为据)。司机及公司经理的言行得到了伤者及交警的信任。
交警责任认定:肇事车辆司机负全责。
交警在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时,在没有向责任方的代理人--公司经理索要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进行了调解。双方认同调解内容并签字,调解书生效。
调解达成协议后,责任方因资金不足,公司经理以其公司的名义为伤者打一欠条为据(欠条是有公司名称、签名、指印等)。并口头约定半个月还清,可是始终没能兑现。现在保险公司以对肇事车进行了理赔。 这时的公司经理矢口否认欠条及损害赔偿调解书上的签字代表公司,而是代表车主(也没有授权委托书)。并以车主已经出国及车主对调解协议有疑义为由,拒不理赔。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