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们现在是否有权追回这些金钱物品?怎么追回?感谢您繁忙中顾及我的咨询!再次感谢!
更新时间:2008-05-26 14:46:19
问题描述:
女方甲患有遗传的间歇性精神病,以自杀威胁男方 成为男方的女朋友,并睡在男方床上不走,其毕业5个月时间内,2007年7月至12月在其作为男方女朋友期间多次拿菜刀、水果刀及疯狂吵闹为手段索取金钱5万-6万,放火烧房子,焚烧衣物,并抓伤男方颈部及手腕留下多道抓痕,且女方骗走男方笔记本一台偷偷卖给女方的父亲,分手前被诊断为间歇性精神病, 分手时双方协商好给付一部分现金,但是女方不得再跟男方联系,一旦联系,所有的约定就取消,然而女方拿到现金后女方多次打电话威胁,并且扬言找人收拾男方,还带两个人到男方办公室抢走了办公用笔记本一台,事后女方带的人担心触犯法律在当晚将笔记本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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