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销售和公司没有对亏损的处理有约在先,同时销售是给公司打工,虽然也不想造成亏空,但是并没有赔偿的责任。请问律师现在的劳动法是否能保护我们,如果走上法庭,我们应如何办?先谢谢您了。
更新时间:2008-05-26 21:30:2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跟我所在的公司一直是普通劳动合同,我是公司的销售之一。合同以外,公司有承诺,除工资外,业务利润按一定百分比提成。但是现在我们的业务出现了亏损,原因由大小环境造成,但是没有个人的恶意操作因素。现在公司要求我们销售人员个人赔偿亏空我认为销售和公司没有对亏损的处理有约在先,同时销售是给公司打工,虽然也不想造成亏空,但是并没有赔偿的责任。请问律师现在的劳动法是否能保护我们,如果走上法庭,我们应如何办?先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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