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律师《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股东会会议作出如解散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是一个股东人一票的概念还是按股份份额一股一票的概念?2、如
更新时间:2008-05-23 11:32:21
问题描述: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股东大会于07年12月22日决定解散清算。此后占全部股份68%的大股东失踪,而造成决定的清算无法开展。为此,其他部分(10%股份)小股东请求法院清算,法院依法成立清算组并向社会公告成立清算组。公告发出后大股东出现阻止清算并疏通社会(法院)关系最大限都利用时间拖延,同时利用各种手段低价收购了10%中的部分股权,并要求撤消法院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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