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急切想知道:1、买方当时未如实告知他的情况,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我们不去公证或者不愿继续交易,是否违约?2、我们现在意见是如果直接办理过户手续,愿意继续履行合同,而如果去公
更新时间:2008-05-02 14:32:51
问题描述:
我姐有一套去年购买的二手房托我出售(口头委托),前两天在中介的撮合下,我与一位客户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收取了5000元定金。合同为中介的格式合同,在前面所有条款中提到交易时均称“过户”,但在补充条款中,则写的5月9日前买方交全款后,卖方办理委托公证给买方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当时称是因为要登记为其妻子的名字,而其妻近期无法回渝,以免以后再麻烦我们。由于没有经验,房产证现在被放在了中介处。
我姐回来听朋友分析后,觉得这可能是外面说的“现金收购”,和买方取得联系后,他也表示可能会在不久后出售,公证的目的是规避营业税。我姐坚持要直接与买方办理过户手续,而对方不愿意,并称我们违约。现在我和家人为此也非常担心,父母以致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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