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告她吗?
更新时间:2008-04-26 12:02:35
问题描述:
2008年4月23日晚7点,马X携同多人闯入德阳市北光小区袁X住所,以非法手段恐吓威胁殴打受害人袁X,并限制其人身自由,毁坏袁X私人
财产,并指使他人抢夺袁X手机,并打伤袁X右眼,致使近视加重,使受害方袁X身体心灵均受到严重损伤,事发过程中,袁X拔打电话均被制止,拔打
110求助被马X扯断电话线,后袁X在以朋友送钱过来为由征得马X同意取得外界协助并经110调解,但在此过程中,袁X身理心理均受到严重创伤
,受害方袁X要求马X向袁X道歉并赔偿袁X精神医疗损失费400O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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