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感谢,再次麻烦您啦,谢谢!
更新时间:2008-04-25 15:47:5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1、已经超过了时效的话,我的社保问题该如何解决呢?最多能给我们补交的时间段是多少?因为当时是属于欺骗形式的(名额限制),我们才没能买社保。如果缴纳滞纳金的话是不是不用我们个人缴纳?
2、公司提供虚假工资
证据,这样的话该怎么办?还有其他办法可以解决嘛?我03年-06年工资是1500元,07-08年是1900元,这个数据公司的财会和所有同事都是知道的,但是大家都没有工资条。赔偿根据是以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我的应该就是1900元的。
可不可以用和旧同事或现任财会谈话录音的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提供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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