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累积了接近两年的医疗住院保险由于公司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我相信她也没有对其它离职人员说过住院保险会清零)而导致被清零,我想问我能得到赔偿吗?我能向公司或她个人要求赔偿吗?如果可以,我该怎么做呢?谢谢
更新时间:2008-04-23 23:58:22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3月初我由于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公司同意后开始办理离职手续,3.14正式离职,我是
深圳户口,在公司工作接近两年,离职手续是公司人事部一女同事合作办理,于3.14左右停缴了社保,当时我担心停缴社保会受到影响,特找她确认过两次,她回答过我两次说深户停缴社保不会有问题,不用个人缴,去下一个公司时再补缴就好了。但是我现在了解到停缴社保会将住院保险直接清零!!也就是我如果需要住院,将不能享受以下两条待遇:
第二十八条 参保人每医疗保险年度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并与连续参保时间挂钩,具体标准为:
(一)略 (二)略
(三)连续参保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
(四)略
第三十条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每医疗保险年度从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与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挂钩,具体标准为:
(一)略
(二)连续参保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10万元;
(三)略 (四)略
注:当时我找她确认停缴社保是否会受到影响时没有旁人在常,这也导致我今天问她相关事项时她开始说责任在我当时没有明白地问到住院保险,她还抵赖说她有和我说过医疗保险是会清零,但我相信其他离职员工也一样没有被她告知住院保险会被取消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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