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这个官司上能赢得财产吗?还应注意些什么谢谢您。
更新时间:2008-04-04 21:30:59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在这里首先谢谢您在百忙中帮我解答我的疑问。我是在2006年2月16日和我的爱人结婚的。我们在我的老家登记的。在北京生活不到两年。2007年6月卖了(85万)北京的房子,而且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上面我是以夫妻共有人身份签的字。北京的房子是她2005年5月婚前买的是期房不是贷款房子(共计45万元当时价格),2006年5月30号下来的房产证。是不是属于我们婚后共同财产呢?房子卖后就回到了她的家乡后又买了一栋贷款楼房40万(首付18万)这算婚后财产吗?在去年7月我回到我的家乡(是我们事先商量好的),准备在我的老家投资做点什么她没有和我回来我自己回来的。当我到家考察不到半个月的时候没有任何迹象就提出要和我结婚,已感情不合和我挣钱少为由。父母和朋友都劝合无效,非要和我离婚。她还能举证说婚前房子是她个人买的,其实我们家也拿了15万的但不能举证。但房产证是婚后拿到的。又拿婚后用卖掉北京房子的钱在买的婚后她老家的房子,她说不算婚后财产,她老家的房子也不算。还有卖完北京后的房子除了在她老家买房子和装修用了钱外还有40万存款,她说是卖自己房子的存款不也不是婚后共有的。(我没有证据证明其中有我们婚姻期间的存款)她说离婚不会给我任何一分钱的财产,请问律师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吗?或能分到什么财产吗?(所有财产都没有做婚前公证).能尽量详细些解释一下吗?我是婚姻的无过错方,我们从来没有打骂,或是第3者等。您能说下理由或是别的等等。请您仔细阅读,只有第二座房子是贷款买的,第一座是期房不是贷款房(05年买06年入住)她能证明她自己出资而我不能证明我们家也拿了15万元。请您告诉我怎么办难道就这么不了了事吗?很想听听您的意见和建议,谢谢您的帮助!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