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以自己的名义所打的欠条是否有效?2,他的这一举动是否会在法院判决财产分割问题上影响原告利益?3,我们怀疑他所举证据,要如何向法院提出抗辩理由?怎样做?
更新时间:2008-03-25 16:12:48
问题描述:
姐姐因与姐夫结婚三年生活不幸福。最终2007年年底禁受不了其恶劣的行为决定与其离婚。(以下姐姐就是原告,姐夫就是被告)诉状上提出孩子的抚养权归姐姐(原告),原告的私有财产反还。共有财产依法分割。被告一方一直没有反映,过了一个半月。(法院还未开庭具体审理,但是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姐夫竟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文件。称:两人结婚后竟有三万元的债务。这是根本不可能的,结婚以来生意一直盈利怎么可能欠债?他找了他的亲属包括他的叔叔,二姐,舅舅做了三万多元的借条,以他自己的名义,我姐姐都不知情。我和姐姐(原告)很无奈。。请律师告诉我们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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