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间购买的成本住房在合同终止时要上缴公司吗?
更新时间:2008-06-29 18:28:50
问题描述:
我与公司签了3年合同,进入公司后公司下发了引进高校毕业生购房优先政策(并没有规定购买成本住房后要为公司继续服务几年的规定),按规定程序我购买了公司房地产公司的成本住房,并一次交清了房款,并和房地产公司签定了购房合同,合同也没有要为集团公司服务几年规定,购房合同规定了我拥有房产100%的产权,只是没有地产,并归定了可以在内部市场按有关流程(补齐地产部分并依法交税后)买卖,在同等条件下房地产公司有优先购买权,我的合同马上就要到期了,可公司人力资源部要求我上缴成本住房,这种要求合法吗?我应该上交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