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一下律师,我这种情况下,到底是否有奖励假,如公司不同意的话,我应采取什么方式来争取我的权益呢?
更新时间:2008-02-22 11:17:56
问题描述:
我所在公司是北京海淀区的一家私企,2006年6月就到该公司就职了,但是劳动合同是在2008年1月份才签订的,我本身是外地户口,28岁,老公是北京户口,31岁,我们在2008年1月份领取了结婚证,但是我们公司规定的婚假是3天,带薪年假是2天,但是后来听其它朋友说国家规定婚假至少3天,晚婚奖励假会有7天,如果不休奖励假的话,公司还会支付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关于带薪年假国家规定应该是5天。之前我打电话给海淀区的计生委,他们那边说是应该有奖励假,不行的话就申请仲裁,后来听说我是外地户口的时候竟然说“那你这种情况的话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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