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我曾请教过您在您的答复后了解后我在叙述的经过中全提供给您,象我侄女只是空挂户口,当时还有我二个外甥也曾为了读书同样空挂过户口在我父母的户口上只上在动迁前先后迁出只有侄女一直没有迁,但实际在我母
更新时间:2008-01-29 14:35:41
问题描述:
我母亲2004年8月用动迁款购原动迁组在闵行区房子并动迁过来往,当时此事由我弟弟经办,与动迁组签了一份《关于动迁安置房产权证产权人的说明》说明母亲和侄女一起安置到闵行新往地,我侄女只是挂了个户口在上面从来没有和祖母共同生活过,一直与我弟弟弟妹一起往,办的产权证上只有母亲和兄弟三个人的名字,2004年我母亲去世,现在我们子女要继承母亲那一部分房产,弟弟突然提出他女儿的居往权,要分得一部分财产。
附加说明和材料:
1.《关于动迁安置房产权证产权人的说明》原文如下:
母亲名、侄女名住XXX路XX弄XX号。因动迁安置于上海闵行区XX路XXX弄XX号XXX室(产权房)。因家母XXX年事已高,患有多种疾病,思想痴缓。为了能对母亲进行监护,将由三个儿子:XXX、XX、XXX作为监护人,与母亲XXX共同作为产权人列入产权证名单。由于上述三个儿子不属于XX路55号动迁地块的安置对象,故特立此据加以说明。
以上如有上述房屋产权纠纷,一切由立据人负责。
立据人(签章):大儿 XXX 章
二儿 XX 章
小儿 XXX 章
二零零二年八月三日
(按原文抄录具体姓名和房屋门牌等数字略去请原谅)
2.由于我母亲去世,户口注销,我侄女户口上改为户主。
3.我母亲动迁时补偿款当时动迁组给我弟弟看过文件,按原房面积和共摊面积给的补偿款,侄女有户口在上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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