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我的房地基
更新时间:2007-12-28 12:35:12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 本人周**,原**镇**村民。父亲周**,1976年村集体劳作时遭雷击死,当年我三岁,弟弟才一岁。父亲只留给我们母子2间土房撒手而去。因兄弟俩年幼,生活相当困难,两年后母亲带着我们远嫁他乡,现
北仑区**村。1991年我刚满18岁,为了生活辍学来到原周家村委托姑姑找工作,当时把户口迁到周家来村,孤身一人在镇上难以生活安家,于2002年又迁到大矸。
1985年,周家来村全体村民从山区迁到镇上,建立周家来新村。村干部要求所有房屋全部搬迁,给每户批2间房地基,300元/间,没有任何补助。村会计大毛找我母亲,因生活拮据,大毛说先缴300元可以批房地基,当时我母亲连拼带凑缴了300元,村里出具发票。村书记、村长口头指定地基位置,说就可以建房了,其他的村民也这样做的。期间又补交300元,给当时的书记**,当场没开发票。因经济原因,一直没建房,村里领导也没让我们办理有关手续,地基发票保留至1995年。屋漏偏逢连夜雨,1995年年底我家又遭到一次劫难,杨岙村遭遇特大火灾,22户居民遇难,有48间民房被烧毁,房子和所有财物都化为灰烬,发票也烧毁了。
1996年1月15日因房子烧毁没处安身,我继父想到周家来建新房,那时村里不承认收了补交的300元钱,又让我们交了一次,两间的地基合计交了900元。村里已把原属于我的地基批给了别的村民,让我们以后再说。后来又去村里多次,换届村委都推说不知道有此事,一直到2005年村里没有来过一个电话,一次传信。当年因个人生活需要,我来到村里要求落实地基,村领导说不能批地基,地基已出租给轧板厂,等租期满后再说。2007年12月21日村里来电,轧板厂租期已满,但还是不能批。先要照顾现有村民,每户只能批一间,而我原付的900元地基款做一点补偿,没有明确数据。本人不能接受村领导的工作作风和处事态度,俗语:“树高千丈,叶落归根。”现在连我祖上留给我的唯一财产也给剥夺了,请尊敬的
律师给我帮助。
此致
周**
200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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