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签下的那张协议书上有一条是说:需要受害者的受伤部位恢复自如,要不然就要继续支付医疗费用,否则就要再次报案.就是因为这就话,我们怕对方伤好出院以后,如果自己发生了什么事情,自己又伤到了那个以前受伤
更新时间:2007-11-29 09:41:30
问题描述:
因为对方挑衅,并叫人来找茬,所以我方也叫人来,结果因为对方当事人被我们叫来的人用刀砍伤,并住院治疗.而且对方报案,我们只有两个人被抓去.结果经过与对方协调,对方答应我方只要支付医疗费60000元就可私了.我方愿意,并签下了一张协议书,支付了那60000元现金.公安局才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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