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此政策明显的存在男女不平等的情况,与我国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以及宪法中规定的男女享受同样的权利相违背,请问拆迁办的此项政策是否合理?另外拆迁以来从未见到官方的书面文件,想请问一下现在江阴拆迁执行的
更新时间:2007-11-19 18:44:02
问题描述:
现在江阴市对我所居住的房屋进行拆迁,现在据拆迁办的说法:在其他情况相同的情况下,凡是家中有两个儿子的,在拆迁时根据政策(还未见到书面文件)可以享受每户最低400平方的拆迁房.而家中是一儿一女的则只能享受每户最低200平方的拆迁房(即与家中独子或独女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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