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你好!我的老公没经过我同意把在顺昌路的铺面以20万的低价卖给了所在的物业,我的户口还在所在地,我想通过法律是否要得回我的房子。
更新时间:2007-10-23 09:52:28
问题描述:
律师先生你好!2005年11月,我先生背着我复制了一套该房的证书,擅自以50万的超低价卖给了上海思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据了解该公司属区房地局负责该地块的动迁)等动迁房子价值有200多万而且我们铺面有营业执照,当时收取了首付款20万元,我得知消息后即赶到该公司的上级单位:上海永明置业有限公司(太仓路88号),向该公司王总反映了该房屋是我们夫妻共同拥有的情况,顺昌路房子是使用权铺面房子我以前问过好几次都说不能买卖的最近去房管所一了解说是房子已过户到思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我搞不懂我的户口还在那里怎么房子被卖掉了,现在房子已被霸占快2年了,我先生也应诈骗被公安捉捕还没判行,我想通过法律要回我的房子,不知是否能要得回来我不知道?请律师为我考虑如打官司是否能打赢,有希望我就想请律师打官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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