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此情况下,使用我司的营业执照有没有风险,法律上可不可行?有没有什么问题要注意的?如果招聘的人员发现公司名称不同,会不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更新时间:2007-10-13 14:33:55
问题描述:
我老板的朋友新开一间公司在东莞,想在招聘网站刊登广告招聘员工,但网站要求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作审查。但由于是一间新公司,什么手续都未办好,营业执照还在办理之中,所以老板的朋友建议可不可以使用我司的名义,用我司的营业执照代他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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