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人,在本地找了一个律师,这个是他给我要签的合同,想请杨律师帮助查看有没有问题,那个第一审代理人,不是一直到这个官司结束吗?有哪些要注意的。要加上什么条件吗?
更新时间:2007-09-07 21:49:37
问题描述:
民事代理诉讼代理合同
XXX(以下简称甲方)因 买卖 纠纷一案,委托X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XXX 律师为甲方与 XXX公司买卖纠纷案的第 一 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的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并按所收代理费的5%予以赔偿。如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代理费不予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为和解、调解、承认、放弃、增加、变更。
六、乙方律师在代理活动中的食宿、差旅费等办案费用,由甲方据实负担。
七、根据司法部律师业务收费之规定,甲方在代理合同签字或盖章生效时,即交纳代理费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人起到本案审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 乙方:XXXX律师事务所
200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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