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律师,请你帮帮我们,给我们解说一下吧。我们到底该不该拿到自己的工资呢?
更新时间:2007-08-28 10:06:52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
昨天晚上也就是星期天晚上,工厂要求我们组装工程的员工加班。由于接连几天晚上加班都在11点以后,所以我和8个工友拒绝加班,第二天公司即以我们集体罢工为由,处我们每人100元的罚款。我们不服,找到了劳动局申诉,劳动局在通知了我公司领导后要我们回厂协商解决,结果公司老板又以我们影响了生产为由,再罚我们100元,并威胁说按劳动法算,我们都要赔偿他,他还可以送我们去监狱!
我们很惶惑,想请您给我们解答一下。另外,我们公司招工的工资是520/月(还要扣除130元的伙食和福利),加班费是2。8元/时,每天的加班都在4小时以上,
有时候还让我们连续加班,最长加过2天1夜!他们还雇佣童工,现在里面还有3个。我们把这些事情都给劳动局反映了,他们也说这个是违法的。
但是公司老板却咬定我们昨天晚上没加班使公司受到了损失,说:如果我们继续做,就罚2个大过就是200元,如果要走也不阻拦,但是不会结工资给我们,按每4小时1个大过处罚,3天后算我们自离,休想拿到钱。
我也查过了,劳动法第25条也的确规定了那样的条款,但是也规定了我上面所说的他们违规的条款。因此,我很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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