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因工作需要,从保安服务公司选了几个保安员过来做公司的监察工作,主要是监督、检查公司上下所有职工的纪律情况,如发现有违纪的,就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罚分。请问这样是否合法?保安员只能被外派做保安而不能做前
更新时间:2007-09-14 16:15:47
问题描述:
我司因工作需要,从保安服务公司选了几个保安员过来做公司的监察工作,主要是监督、检查公司上下所有职工的纪律情况,如发现有违纪的,就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罚分。请问这样是否合法?保安员只能被外派做保安而不能做前台或者其他文职性的工作吗?
第十二条 保安服务组织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个人人身保安服务;
(二)经营各类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器械;
(三)经营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
(四)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或者劳动争议;
(五)监视工人生产劳动和生活;
(六)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以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
这些保安到我司来做上述监察工作的话,是否可以与他们的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而在协议中约定工作内容是监察员而不是保安呢?
我司这样做是否违法?是否影响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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